TOD规划

全域TOD土地资源管控

全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用地共涉及 695 个站点、90个车辆基地。其中105 个轨道交通站点及 83 个车辆基地(具体场站将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)的综合开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,其余综合开发由区(市)县政府(管委会)统筹安排。

TOD开发用地管控范围

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用地是以轨道交通站点为中心,一般站点半径500米、换乘站点半径800米范围内,以及车辆基地本体及周边不低于基地本体面积2倍的开发用地。